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策文件>>正文
第二阶段学士学位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2014-10-27 16:23     (点击: )

                           
      学士学位授权迎评工作在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的基础上,本学期进入第二阶段整改、充实、完善阶段。第二阶段是迎评工作的关键阶段,也是迎评工作任务最繁重的阶段,该阶段的工作好坏将直接决定评审结果。因此,各系(部)、各部门必须按照学院的要求和安排,扎实做好第二阶段的迎评工作。
第二阶段主要围绕两方面工作开展:一是5月底前侧重做好十六个专业的促建工作、补充收集专业评审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撰写专业简况表及自评报告初稿;二是6~9月份侧重做好单位授权评审支撑材料的整理、单位简况表及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具体安排是:
     (一)3月份
     1.召开学院和部门迎评工作会议,总结第一阶段迎评工作、布置第二阶段迎评工作任务;
     2.确定16个受评专业的评估工作助理并在3月15日前到岗工作,确定各专业负责人(3月20日前完成);
     3.确定16个受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人选(每专业不少于5人),建立各专业教师梯队,使全院教师数量和结构符合指标要求(9月底前完成);
    4.抓紧专业促建工作,充实专业各项评审指标的支撑材料(5月底前完成);
    5.启动2011年的教、科研立项和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
    6.修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4月底前完成);
    7.各职能部门按评审指标要求向院迎评办报送本部门所负责的公共基础数据(3月25日前第一次报送)。
    (二)4月份
    1. 抓紧图书(包括专业图书)的选购、加工、上架工作,使图书数量达到评审指标要求(9月底前完成);
    2.抓紧校内实验室建设,要求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达到80%以上(8月底前完成);
    3.抓紧校外教学基地建设,每个受评专业要有3个以上的校外教学基地(8月底前完成);
    4.修订各专业主要课程(包括实验课)的教学大纲(6月底前完成);
    5.完成专业简况表、专业自评报告的初稿(4月底前完成)。
 
    (三)5月份
    1. 各专业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建材料建档办法》做好专业评审指标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装盒工作(5月底前完成);
    2. 各职能部门按评审指标要求向院评估办报送本部门所负责的公共基础数据(5月25日前第二次报送);
    3.各专业于5月20日前完成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的第二稿;
    4.填写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5.建立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数据库;
    6. 成立专家组,对16个专业进行试评。
 
    (四)6月份
    1. 把原由各职能部门收集的授权单位评审指标支撑材料集中到院迎评办,由院迎评办统一整理归档(6月10日前完成);
    2. 补充、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7月底前完成);
    3.抓紧学院层面的各项促建工作(9月底前完成)。
    (五)7月8月份
    1. 完成近4年的试卷复查、装订、入库工作;
    2. 编辑、出版学位评审有关的各种文献资料;
    3. 撰写单位简况表及单位自评报告初稿。
 
    (六)9月份
    1.各职能部门按评审指标要求向院评估办报送本部门所负责的公共基础数据(9月20日前第三次报送);
    2.进一步完善授权单位评审指标支撑材料 ;
    3.完成单位简况表及单位自评报告第二稿;
    4.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试评。
 
    (七)10月份
    1.按照试评专家的意见,修改并完成全部申报材料(10月15日前完成);
    2.10月15日前向省学位办上报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专业申报材料。
 
 
学院迎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理论科技成果登记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