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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学院关于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04-22 18:08     (点击: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广州华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华商院[2021]155)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人工智能、跨境电子商务、播音与主持艺术、药学四个专业的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进行了通讯评审。202441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经查阅专业评审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与答辩,投票表决同意增列上述四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将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相关专业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22-426日,共5天。

受理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张赟 电话:020-82668062

邮箱: jpzx2023@163.com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1.广州华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

2.广东省普通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专家评审意见

4.广州华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结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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