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广州华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华商院[202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人工智能、跨境电子商务、播音与主持艺术、药学四个专业的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进行了通讯评审。2024年4月1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经查阅专业评审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与答辩,投票表决同意增列上述四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将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相关专业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22日-4月26日,共5天。
受理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张赟 电话:020-82668062
邮箱: jpzx2023@163.com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1.广州华商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
2.广东省普通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专家评审意见
4.广州华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结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