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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4-20 16:23     (点击: )

关于金融工程专业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经济与金融系: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试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等文件要求,金融工程专业将进行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所在教学系需扎实做好专业建设与迎评工作。现将专业迎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一)20163月~4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评审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内容,细化评估任务并落实到人,制定专业迎评工作安排;

2.确定专业负责人,评估联系人;

3.建立专业教师梯队,确定专业核心课程教师;

4.完成专业建设规划,聘请专家进行审议;

5.填写专业简况表(第一稿);

6.对照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和专业简况表(第一稿),对专业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专业进行建设;

7.依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建材料建档办法》做好专业评审指标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20165月~7

1.重点对专业定位及专业建设思路、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过程及管理、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教师科研水平等进行建设;

2.填写专业简况表(第二稿);

3.聘请校内专家对专业简况表(第二稿)进行审议;

4.对照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专家意见,结合专业简况表(第二稿),对专业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专业进行建设;

5.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建材料建档办法》做好专业评审指标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模拟汇报及答辩阶段

(一)20169月~10

1.撰写专业简况表(第三稿)及制作专业汇报材料(PPT);

2.聘请专家对专业简况表(第三稿)进行审议

3.对照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和专家意见,结合专业简况表(第三稿),对专业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专业进行建设;

4.组织迎评专业进行模拟汇报及答辩(第一次);

5.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对专业评审材料(专业简况表、专业汇报材料PPT版)进行完善;

6.完善支撑材料收集工作。

(二)201611月~12

1.组织迎评专业进行模拟汇报及答辩(第二次);

2.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对专业评审材料(专业简况表、专业汇报材料PPT版)进行完善;

3.组织迎评专业进行模拟汇报及答辩(第三次);

4.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对专业评审材料(专业简况表、专业汇报材料PPT版)进行完善;

5.完成专业评审材料(含专业简况表、ppt、专业二级材料指标综述、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定稿;

6.完成院系层面的专业自评和审核工作;

7.完成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胶装。

三、学校评审阶段(20171月)

1.专业负责人进一步熟悉答辩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2.迎评专业准备好各项评审专业材料;

3.召开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受评专业进行审议;

4.根据评定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材料。

四、母体学校评审阶段(20173月~4月)

1.迎评办做好专业评审材料报送工作;

2.迎评专业备好各项评审材料,到母体学校进行专业汇报及答辩;

3.母体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并将论证意见和评审结果反馈到迎评专业;

4.母体学校将申报材料、专家论证及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讨论通过;

5.将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再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3月至20174月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专业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及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评估联系人联系方式

3.专业评审指标自查报告

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试行办法

5.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评估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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