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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04-09 16:43     (点击: )

粤教高函〔20182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教育厅关于  

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  

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推动实现广东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教育厅起草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请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针对《意见》文本,研究提出修  

改意见,修改内容请逐条列举,并阐明修改理由。相关修改意见请于 2018 3 15 日前 正式行文回复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高教处李成军,020-37629463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人才  

培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教育厅
2018 2 18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服务国家和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产业布局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高等教育四为服务教育方针,牢牢把握高等学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第一体现的理念,强化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地位,建设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一流课堂,全面提高我省高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思路  

以高校人才培养分类为前提,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专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评估体系完善为保障,形成多元成才、充满活力、适应需求、质量过硬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高校办学育人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每一位教师、每一门课程、每一个课堂都应履行育人的职责,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立人才分类培养体系  

全省本科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精心设计本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定位,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具体目标。少数学校、专业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所有学校都应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少数专业应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完善我省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高水平应用型人才、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三)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  

落实学校专业发展规划,规范专业设置程序,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新设专业应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符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鼓励专业改造转型、融合交叉,对就业前景不好、学生报考愿意不强、学生满意度不高的专业关、停、并、转,改变学校专业(方向)过多、过杂、过泛的现象。鼓励设置工科专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整合学科专业资源,打造品牌专业(集群)。  

(四)完善课程管理  

高校根据培养目标和类型,分类建设课程,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应用型课程的工作机制。要制订合格课程标准,每门课程至少要有两名任课教师,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不能进入课堂教学环节。要实行优秀课程建设计划,鼓励教师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严格课程审核、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课程主讲教师责任制和课程教学团队。  

(五)加强课堂教学建设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领导、校长和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务部门和院(系)具体负责的课堂教学管理体系。要鼓励更多优秀教师进入教学第一线,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中。要大力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课堂学习的参与度、抬头率。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学生学习过程信息,并根据学生学习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改进课堂教学。完善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方式,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全面考核教师的职业品德、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前所未有。要加强通识教育,开设有关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思维教育课程,探索学校层面通识教育与专业层面通识教育相衔接。拓宽专业口径,夯实学生专业基础,普遍开展大类招生培养。推行研究性教学、团队教学和小组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打下基础。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大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每年统筹办好学生学科竞赛和互联网+”大赛。  

(七)完善协同育人模式  

加强省级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将已经立项的省级平台打造成协同育人的示范基地。深化产教融合,引入行业标准,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丰富协同育人内容和任务,与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学校等协同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创业实践、实习就业共建等。各校应根据地方产业需求和学校学科专业实际,改革学校学科专业组织方式,大力开展产业学院建设。积极开展与在线课程开发、教学平台建设、教学新技术应用的教学专业公司和其他知名企业合作,引进企业教学资源,开展课程、专业、实验室等系列合作和共建。  

(八)加大信息化教学改革力度  

充分认识到新时代信息化对教师角色的重大挑战,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引导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组织者、参与者。处理好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关系,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鼓励学校联合开展在线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库、课件等的合作共建,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采用典型带动策略推动学校信息化教学改革,加大对信息化教学改革优秀教师、专业、课程的支持力度。建设省级信息化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组织建设量大面广在线开放课程,开展面向全省共享课程的评价、认定,并向高校和社会公布。  

(九)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开展师范类专业评估认证,组织学校按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开展师范类专业建设与改革。加强高校教师教育队伍建设,扩大聘请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优秀教师来高校任教规模,着力提高师范类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水平。推动教师教育联盟建设,充分发挥联盟作用,提高师范院校服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能力。深化卓越教师、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新闻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等培养改革,启动卓越管理人才、卓越艺术人才等培养计划。  

(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学校应制订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升规划,出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有关规定、政策。根据不同类型教师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加大对教师信息技术思想、理念、方法、应用等培训力度。每一所本科高校应建立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工作场所和专门经费。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的作用,设立名师讲坛。  

(十一)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  

加大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与国(境)外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学生联合培养,与国(境)外高校共建课程、教材、实习基地,引进国(境)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紧密结合我省走出去的企业、行业开展人才培养服务,采用国际合作方式在当地建设人才培养基地。重点鼓励高校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半导体、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办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鼓励高校积极参学科专业国际认证。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高校校长本科教学述职制度  

全省每年举行一次高校本科教学述职评议会议,由本科高校校长就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关于高校人才培养重点任务、要求以及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书面述职和会议现场述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等参加,对校长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高校人才培养管理督察  

每年组织省督学、高等教育专家、高校领导对学校人才培养管理情况进行督察,重点考察学校在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等五个方面是否体现以教学为中心。在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教学带头人与学科带头人等方面是否同等对待。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设置、人员聘任、绩效分配等方面是否突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在课堂教学建设、课程教学改革、课堂教学纪律等方面是否落实育人总体要求。  

(三)完善高校教师的分类评价和考核  

高校应完善岗位聘用办法,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副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后,如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不得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对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等不同岗位教师制定不同的本科教学评聘要求,进行分类评价。要提高教学业绩在职称(职务)评聘中的比重,注重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改教研成果、教学奖项等教学工作实绩。完善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办法,鼓励教师深入行业、企业锻炼、指导实习、社会服务。  

(四)完善高校专业评估机制  

开展新设专业评估,结合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在新设专业学生毕业前的一个学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专业能否继续招生、招生规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评审等挂钩。研制全省本科专业评估方案,综合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委托第三方采集的数据等,对全省高校本科专业办学质量作出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树立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引导高校广泛开展专业认证,发挥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转型试点本科高校的认证示范作用。建立高校专业办学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向全社会公布专业评估结果、专业认证名单、专业名誉等。  

(五)深化高校本科专业管理综合改革  

学校要强化专业办学地位,设置教学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制度,下放有关专业办学与管理权力,建立专业办学质量考核制度。学校分类建立专业招生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分专业采集学生就业率、就业去向、创业数量和类型、学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数据,并进行跟踪研究分析,向教育厅提交教学质量报告与就业质量报告,并作为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制订、专业暂停招生直至取消等的主要依据。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建立专业办学质量、招生规模等与岗位设置、教师编制、绩效分配相关联的制度。  

(六)改进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管理  

下放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权,由学校根据下达的立项限额确定建设项目。学校须完善项目管理,应建立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和校内验收制度,且验收专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来自校外。校内验收通过方可参加省级验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评审、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与学校立项限额数挂钩。  

(七)完善学生成长成才制度体系  

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给学生更多课程选择和自主学习空间。修订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普遍建立辅修专业制度,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意愿,鼓励学生提前毕业。规范课程教学和考试,严格学生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建立学生学习帮扶制度,探索同辈学习、本科生导师、学生学习中心等多种帮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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