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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专业试评估
2018-04-26 16:58     (点击: )

 

关于开展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专业试评估  

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教育厅制定《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第二次稿征求稿)的通知,为尽快了解新的评估精神和要求,推进我校专业评估工作,提高专业办学质量和水平。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完成会计学专业试评估基础上,继续对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专业进行试点评估,现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包括办学声誉、教师队伍、条件资源、培养过程、质量保障、学业成就以及专业特色描述。  

二、评估方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专业评估指标及其内涵、数据来源、计分办法及任务分解表》(附表1)组织实施,以收集的专业数据和支撑材料形成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试评估。  

三、时间安排  

(一)410日,召开新闻学、国际金融专业试评估工作布置会议。  

(二)412日,评估办组织责任单位学习掌握新的评估指标及内涵说明。  

(三)413日至54日,由各责任单位根据指标体系要求及任务分解表进行原始数据采集、支撑材料的收集及撰写工作,并于57日前报送学院评估办公室。  

(四)58日至510日,学院评估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专业数据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更正。  

(五)511日至518日,学院评估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提供的专业数据及支撑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新闻学、国际商务专业试评估结论,交学校领导审议。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学、国际商务专业试评估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按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认真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支撑材料的收集及撰写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做到有据可依。  

2.数据采集及材料收集时间分为本学年度(2017-2018学年度)和自然年(201711-20171231日)。  

3. 各责任单位在数据采集或材料撰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学院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668062,联系人:胡小瑜。  

五、本次工作由学院评估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专业评估指标及其内涵、数据来源、计分办法及任务分解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文科类专业评估指标权重自评表  

3.学校自行填报材料任务分解  

4.国际贸易与经济专业、新闻学专业毕业生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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