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7〕40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内容
本次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以及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七大类数据。各类数据具体任务分解见《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采集采用网络填报,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完成,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各相关部门的登录账号沿用往年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有疑问可联系评估办查询。数据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V3.0》《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0》(可在登录页面下载)采集和填报。
三、数据填报时间
网上数据填报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19日,各项数据填报顺序详见《数据填报时间安排》(附件2)。
四、数据填报相关要求
(一)由于今年数据平台升级、部分表格调整及指标内涵变化(详见附件3),请各责任单位务必认真阅读新的操作指南和内涵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报。
(二)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2017自然年度,即2017年 1 月 1 日至2017年 12 月 31 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2017-2018教育年度,即2017年9 月 1 日至2018年8 月 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总数。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8年 9 月 30 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相应数据的具体采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按照责任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单位要指定具体工作责任人(见附件4)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等工作,并将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盖章、签字)的数据材料报评估办公室。
五、数据采集联系方式
各采集单位在数据填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易欣,联系电话:020-82668062,数据采集QQ交流群:304401332。
附件:
1.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状态数据填报时间安排表
3.各部门状态数据填报具体工作责任人备案表
4.各部门无法填报表格内容及情况说明
上述附件均可在数据采集QQ交流群下载。
二O一八 年 九 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