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新增专业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4〕33号)的有关要求,经专业所在学院自评、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广州华商学院(原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的经济与金融、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已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条件,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或异议,请信函或电话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0-82668062,联系人:张赟老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