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通知》的要求,教评中心开展期中听课评价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检查范围。本学期第1-10周听课评价记录。
2.检查方式。根据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各任课教师上传的听课评价记录,检查听课工作落实情况。
3.检查内容。(1)听课进度检查,根据平台教师上传的听课评价次数,统计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听课进度;(2)听课质量检查,根据平台上传的听课评价记录,对听课内容、现场照片进行质量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提醒教师及时上传已听课程的评价记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