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跨境电子商务、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专业:
根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进程安排,各专业需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4:30点前,将专业简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专业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字盖章)提交至教评中心(行政楼401)。
请各专业高度重视简况表撰写工作,结合《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以专业简况表为抓手,持续加强专业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各方面建设,完成简况表的撰写,推进专业建设达到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要求。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月28日